公示公告
关于培训中心2023年清明节假期安排的通知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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培训中心各部门: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节假日放假安排的通知》和公司办公室《关于2023年清明节假期安排的通知》,经研究,现将培训中心2023年清明节假期作如下安排: 1、2023年4月5日(星期三)放假,共1天。 2、节前,请各部门做好安全检查,落实安全防范措施。离开办公室前检查、关好门窗;做好防火、防盗等安全工作。 3、节假日期间,外出人员做好疫情防护,注意各项安全事项,避免事故发生。
上海电力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培训中心综合管理部 二○二三年四月四日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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